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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厦门8月18日电近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各部门,对厦门市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执法人员结合日常监管、投诉处理等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经营过程中的虚假宣传、违法合同等行为。
其中,根据举报线索,厦门市湖里区钱坫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执法人员对辖区内一家校外舞蹈培训机构进行检查,发现该机构与消费者签订的协议中,舞蹈健身费用约定“不退不转”
“让”,涉嫌利用标准合同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涉嫌违反合同金额25万余元。
经查,该校外舞蹈培训机构主要开展少儿舞蹈和成人舞蹈培训,其与消费者签订的合同、收据均加盖“不退不转”印章,并在事先准备好的格式合同中载明“退款视为违约,已交健身费不予退还”“课程超过一个月未开课,已交健身费不予退还”
执法人员表示,该机构经营者利用上述规定免除其服务的服务费返还责任,也限制了消费者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违反了《福建省实施lt;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gt;办法》的相关规定。目前,钱坫市场监督管理办公室已对该机构提起诉讼,指控其利用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选择校外培训机构时,一定要选择具有正规资质的机构,在签订合同时,要清楚了解合同内容。对于“消费者不得退卡”、“消费者不得变更合同”、“我店保留最终解释权”等不公平、不合理的格式条款,要提高防范意识,警惕合同陷阱,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对合同有疑问,消费者可拨打12315查询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张萌陈泓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