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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保障家长和学员权益,进一步加强培训收费监管,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截至11月20日,经西夏区审批通过并在教育局备案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及其收费要求公告如下:
1.中小学生科目(见表1)。此类机构最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非营利组织登记。在报名完成前,将暂停招生、收费行为;目前未完成的学科培训课程按照培训合同的规定和顺序进行淘汰,以保证现有课程的稳步消化。
二、混合培训机构(见表二)。此类机构最迟应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纪律和非纪律培训项目的剥离。在剥离培训项目之前,不得招收新学员和收取费用,也不得收取新的班费。
3.非学科培训机构(见附表三)。此类机构要严格按照审批范围经营,严禁从事。
学科培训。
特别提醒:根据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规定,进行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按学科门类进行管理。与上述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相关的校外培训纳入学科类别进行管理。
在校外培训中,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与美术)学科、综合实践活动(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按非学科类别进行管理。
请家长和参训人员认真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认真核对机构的所有证照(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教师资格证),认真核对机构收费和账户信息,一次性缴费最长不超过3个月。不要违规选择隐藏在小区、写字楼、写字楼等场所的各种“补习班”,不要私自转账至教师个人微信或支付宝,也不要挂账支付,避免因支付方式不当给个人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监督电话:0951-2081979 2077822
报告电子邮件:xxqjyjmab@163.com
银川市西夏区教育局
2021年11月20日
银川市西夏区校外培训机构公示(截至2021年11月20日)。文件格式
来源:西夏区媒体中心
监制:岳蓉
审核:刘莲
编辑:冯芳